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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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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鎮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
目標本案配合前瞻計畫「千帆入港-再造歷史現場」辦理,目標為保存鹿港鎮歷史老屋空間與人文融合新面貌,鼓勵業者運用創意經營、活化再利用歷史老屋空間。
內容針對建築物非具法定文化資產身分,位於彰化縣鹿港鎮且於民國六十年前興建完成,具有歷史、文化,並有保存再生價值者予以補助,分為小型修繕類及文化經營類。
(一)小型修繕類:
1. 進行歷史老屋之建物本體修繕(不含裝潢、新建、改建及擴建),以恢復其原有文化歷史脈絡,並依原有風貌、構造、材料、工法等進行修繕為原則。
2. 補助額度為個案總修繕經費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為原則,且以新臺幣六十萬元為上限,若同意修繕後無償提供文化局經營使用五年者,補助額度提高為總修繕經費百分之五十至七十,且以新臺幣九十萬元為上限。
(二)文化經營類:
1. 於歷史老屋從事有助於提升在地生活、文化藝術或傳統技藝等相關事項。
2. 補助經營者房屋租金,且每月補助以新臺幣八千元為上限,其經費不足部分由申請人(單位)自籌,且自籌經費不少於百分之二十。

進度目前已核定補助19件,計新臺幣1,260萬元,已完工2件,並業於6月完成修正補助實施要點,於7月1日至9月30日開始受理補助申,俟收件後召開審查會議,俾擇優核定補助。
 
鹿港興安會館修繕工程動土儀式   埔頭街92號及泰豐號修繕竣工,屋頂維持紅瓦修繕工法,保留古樸風貌,後續將作為玉珍齋小餅店,屋外的彩繪讓比鄰的兩棟老屋點亮老街

最後更新日期:10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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