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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成果
施政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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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擴大彰化市都市計畫
目標彰化市都市計畫自民國44年公告實施之後,於民國54年為順應都市發展需要進行修訂,確立現行計畫之範圍,並勾勒出今日之都市空間結構,然彰化市人口逐年增加,又鄰近非都市土地內之大竹庄,故造成彰化市發展迄今已產生嚴重之都市蔓延現象,除現有都市地區發展漸趨飽和之外,都市計畫區外圍之非都市地區也出現人口高度集居的現象,卻無法透過計畫手段誘導其良性發展,導致部分地區居住品質不佳。為改善當地居民生活環境,引導彰化市有次序之整體發展,故以擴大都市計畫方式,將彰化市東區部分非都市土地納入都市計畫管理。

內容
(一)重構公共設施系統及提升公共設施水準
(二)改善彰東既有聚落環境
(三)推動經貿會展用地,吸引人口、產業進駐,促進商業繁榮
(四)催化台化廠區及牛稠子工業區轉型

成果/進度本案本府於102年提送內政部審議後,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8次專案小組審議,決議將「台化廠區再發展區」納入第一階段先提會審查(面積約70公頃)。經本府110年11月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後,相關修正計畫內容於111年2月將計畫書、圖提送內政部續審至今,內政部嗣於111年10月14日召開專案小組審議。業依該小組建議意見,研擬可行草案內容並提高公共設施比例、集中留設,俟與台化再行討論獲得共識後再續提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除台化以外之範圍於112年8月24日向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報告後,續提內政部續審。

 
新舊城區機能整合與互補透過綠地系統、交通軸帶及歷史資源延伸發展新舊城區   台化公司彰化廠轉型發展構想示意圖
加速推動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解編活化土地利用
目標
(一)配合重大建設計畫、未登記工廠輔導及實際產業居住發展需求,檢討規劃特定區內農業區轉型發展可行性,並研擬推動策略。
(二)針對現行計畫整體開發地區進行檢討,瞭解區內土地所有權人開發意願,並研擬實質變更方案。
(三)配合都市計畫圖重製作業,針對計畫圖與樁位圖、現況地形及地籍分割不符部分,研擬可行之變更方案。

內容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特定區計畫實施至今已逾40年,早年以「管制」為目的之規劃方針,讓7成土地屬都市計畫農業區,已難以符合現今都巿發展需求。爰辦理「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第四次通盤檢討」,辦理內容主要為:1.金馬路兩側部分農業區將依地方發展需求檢討調整更適用的分區使用2.原有六處產業發展地區依產業需求檢討可開發面積與範圍。3.檢討既有附帶條件地區,減少土地限建限制,協助地方儘速整合開發。4.依發展需求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5.依各機關使用需求,檢討公共設施劃設情形。

成果/進度本案已於111年6月27日至7月28日辦理公開展覽,主要調整重點為打造68公頃新市政中心,以及協助區內產業土地合法化,劃設462公頃產業發展地區。目前已於111年8月19日、111年11月21日及112年8月4日分別召開3次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審議,第3次小組建議就計畫定位與整體構想,配合周邊交通建設(如鐵路高架化、捷運鹿港線),重新檢討本案規劃方向及整體開發需求,本府刻依小組委員意見檢視全區之區位優勢及發展現況,並調整發展願景與未來需求,將儘速續召開第4次小組討論。

 
整體發展構想示意圖   發展定位及願景示意圖
高速鐵路彰化車站特定區通盤檢討活化土地開發
目標
(一)產業支援:藉由高鐵便捷運輸之功能,以發展中科二林園區社頭織襪產業園區等工業園區之會議展覽、商務辦公、金融服務、科技研發、物流倉儲與相關上中下游產業等進駐使用。
(二)新農業:藉由彰、雲及南投支農業發展優勢作為中部農業行銷、農業生產環境導覽、農業科技研發之旗艦基地。
(三)生技醫療:以農業為基底之生技研發結合大型醫療機構進駐,作為彰雲投之生技醫療產業服務核心。
(四)觀光產業交通入口:以高鐵+臺鐵+公路運輸作為彰雲投國際觀光入口,提供觀光配套服務及商業發展用地。

內容為符現況發展與都市發展需要,將透過調整容許使用項目、增加產業類別,並考量各分區土地使用強度再檢討建蔽率及容積率、配合現況及各機關使用需求等,再行調整分區以符合地方發展。

成果/進度本案主要計畫業經內政部112年5月2日召開第1032次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並於112年7月10日至8月10日止辦理主要計畫再公開展覽作業,期間收穫1件人民陳情意見,經內政部再提112年10月31日第1044次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全案刻依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意見修正中。細部計畫業經112年8月24日本縣都委會第274次會議審俊,本府已於112年10月23日起至112年11月23日止辦理細部計畫再公開展覽作業,後續將配合內政部審議進度,依程序核定、發布實施。

 
主要計畫一通圖(公開展覽版)   細部計畫一通圖(公開展覽版)
 
辦理公開展覽說明會並聽取民眾、團體等意見  
擬定彰化水五金田園生產聚落特定區計畫
目標
(一)依據計畫範圍外部區位條件及內部發展現況,研擬合理之土地利用模式。
(二)設置污水處理、隔離綠帶等公共設施,降低對周邊農業及居住環境之汙染影響。
(三)透過交通系統之完善,提升產業環境生產條件。
(四)納入都市防災、都市設計及景觀規劃等觀念於實質空間發展計畫,以符環境永續經營。
(五)劃設產業用地以供現況未登記工廠遷入,解決農業用地違規問題,擴大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使用之效益。

內容本縣未登記工廠大多設立於非都市土地的特定農業區,對當地農作、生活環境造成相當衝擊,其中彰化鹿港頂番婆地區雖為全國最重要的水五金產業聚落,亦面臨相同的困境。爰為解決該地區未登記工廠設立於農業區所造成之問題,本案經行政院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透過擬定都市計畫規劃產業用地、提升物流效率的道路系統,並建構雨汙分離之上下水道系統及相關汙水處理設施,除解決未登記工廠之問題,亦能達到產業發展及環境保護之均衡,並將現有住宅聚落劃設為住宅區且依當地生活需求或設適當之公共設施用地,以打造國家級示範型田園生產聚落。未來更希冀將產學、研發、會展等機能引入該聚落,藉以樹立北彰化產業發展核心之地位,帶動中臺灣都會區的產業競爭力。

成果/進度本案於111年6月30日經本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66次會議審議通過,本府於7月29日報內政部審議,經內政部於111年10月11日、112年6月2日、112年6月20日及112年12月8日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四次專案小組會議。

 
本案計畫範圍及研究範圍示意圖   土地使用分區圖
彰化市機28土地開發
目標本府將於現彰化縣衛生局所在機關用地,與彰化市公所土地共同開發,透過鼓勵民間投資方式活化公有土地,在不增加本府財務負擔下即達到土地開發之目的,預計可為彰化縣帶來上億元的商機,活絡地方經濟發展,為彰化大型商業活動發展注入新契機。

內容本案腹地面積將近3,448坪,將透過都市計畫變更為停車場用地並配合立體多目標使用,變更後建蔽率為80%,容積率960%,委託民間參與興建營運暨移轉方式(即BOT),預估廠商可開發建築物量體規模達3萬坪,提高招商誘因,發揮基地最大效益,未來將可引入百貨商場、影城等大型商業設施,每年期以創造達上億元開發收益,為彰化市經濟發展開創嶄新格局。

成果/進度本案配合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11年12月20日決議補充周邊停車場用地之整體規劃利用與停車供需分析、公有公共設施用地變更後與後續開發之需求性與公益性、引進設施項目與開發強度之合理性、開發計畫與經費來源、相關公益性管控機制與具體執行方案等課題內容,修正計畫書後業於112年3月17日函送修正計畫書圖報內政部專案小組續審,該部於9月26日召開小組審議,委員請本府針對停車場用地作為商場使用適宜性等意見請再予以評估調整計畫書。

 
大型商場示意圖   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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