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歷史老屋活化再利用補助計畫
目標保存本縣歷史老屋空間與人文融合新面貌,形塑具有地方歷史文化特色之市容景觀,鼓勵業者運用創意經營、活化再利用歷史老屋空間,以振興地方文化藝術與活絡文創產業經濟。
內容針對建築物位於彰化縣內,非具文化資產保存法規範之身分,且於民國六十年前興建完成,具有歷史、文化,並有保存再生價值者,予以補助,分為小型修繕類及文化經營類。
(一)小型修繕類:
1. 進行歷史老屋之建物本體修繕(不含裝潢、新建、改建及擴建),以恢復其原有文化歷史脈絡,並依原有風貌、構造、材料、工法等進行修繕為原則。
2. 補助額度為個案總修繕經費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為原則,且以新臺幣五十萬元為上限。
(二)文化經營類:
1. 於歷史老屋從事有助於提升在地生活、文化藝術或傳統技藝等相關事項。
2. 補助經營者房屋租金,且每月補助以新臺幣五千元為上限,其經費不足部分由申請人(單位)自籌,且自籌經費不少於百分之二十。

進度108年度已核定補助3件(「番花老屋重生計畫」、「品‧茗茶丘好x老屋」、「大路畔文創再現~活化市集計畫」),核定補助金額計新臺幣138萬6,000元。已完工1件,並業於6月完成修正補助實施要點,於7月1日至9月30日開始受理補助申請,俟收件後召開審查會議,俾擇優核定補助。
 
彰化縣大村鄉大橋社區發展協會進行彩繪施作工程,為老屋增色   後續老屋將作為大橋社區據點,打造為文創多元市集,吸引觀光人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