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政策 | 對象 | 申請條件 | 辦理方式 | 獎勵/補助措施 | 承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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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無償提供政府作臨時路外停車場 (土地無償使用同意書) |
一般民眾 |
1、無償供公眾使用三年以上之土地
2、小型車-臨接6公尺以上實際寬度之道路(無礙行車及安全5公尺以上)
大型車-臨接10公尺以上實際寬度之道路(無礙行車及安全8公尺以上) |
檢具土地相關等資料洽本府工務處辦理(含土地無償使用同意書) |
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者,免地價稅 | 工務處 許僅宜科長 /分機2171 |
臨時路外停車場 (詳申請須知) |
一般民眾 | ●收費停車場
小型車-臨接6公尺以上實際寬度之道路(無礙行車及安全5公尺以上)
大型車-臨接10公尺以上實際寬度之道路(無礙行車及安全8公尺以上)
●免費停車場則免申請 |
●收費停車場 1、檢具土地相關等資料洽本府工務處辦理
2、核發設置許可
3、核發建築許可
4、核發停車場登記證後方可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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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工務處 許僅宜科長 /分機2171 |
土地無償提供政府作陽光綠地營造 (詳申請須知) (土地無償使用同意書) |
公所、社區 |
1、無償供公眾使用五年以上之土地。
2、公有土地由管理單位申請,私人土地由社區提出申請
3、應緊臨可供汽車通行之巷道,且不得為單一住戶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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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具土地相關等資料洽本府城觀處辦理(含土地無償使用同意書)
2、規劃設計及工程由本府自辦或委託公所代辦
3、申請者管理維護
4、不定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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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者,免地價稅
2、每年每筆補助30萬元為上限(視每年經費編列情形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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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暨觀光發展處 楊儒乾科長 /分機2771 |
苗木提供及花田營造 (詳申請須知) |
機關、民眾及團體等 |
1、政府機關、縣內各學校、村里辦公處、社區發展協會及人民團體等
2、苗木培育計畫不提供大面積種植,僅提供土地四周及綠籬綠美化栽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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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具申請資料洽本府農業處辦理
2、自行種植後檢附成果照片備查
3、不定期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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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免費之苗木及景觀作物種子 | 農業處 譚智方科長 /分機1611 蘇啟懷科長 /分機1631 |
社區規劃師駐地輔導 (詳申請須知) |
社區 | 社區提案申請計畫:
1、彰化縣立案社區
2、二年以上社區總體營造實務經驗及基礎
3、基地現場完成簡報
4、完成彰化縣社區規劃師研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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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具申請資料洽本府城觀處辦理
2、委託專業團隊輔導社區辦理以雇工購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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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樂活社區補助30萬為上限;永續型社區50萬上限
2、每年總申請經費額度為700萬元(視每年中央補助情形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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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暨觀光發展處 楊儒乾科長 /分機2771 |
空氣品質淨化區 |
機關、公所 | 可改善空氣品質之公有土地綠化(包含國有土地、直轄巿有土地、縣(巿)有土地或鄉(鎮、巿)有之土地) |
1、檢具設置計畫書向環保署申請
2、環保署核定補助
3、環保署不定期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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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計畫書金額核定補助 |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尤鴻昌科長 /分機201 |
社區環境改造 |
社區 | 1、單一型社區:
(1)未曾執行本計畫之社區
(1)未曾執行本計畫之社區
2、聯合型社區:
(1)擔任母社區者須為曾參加過本計畫或相 關類似計畫
(2)執行本計畫累計未超過3年(含)之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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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具申請資料洽本縣環保局辦理
2、環保局審查後提送環保署
3、環保署核定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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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一型社區15萬元 2、聯合型: (1)2各社區-40萬
(2)3個(含)以上社區-60萬
3、總申請經費額度為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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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王素梅科長 /分機101 |
改善村里設施 |
公所或村里 | 以影響人民生命財產及綠美化為優先補助,項目限:
1、景觀改造
2、設置或修繕村里公園、口袋公園、街角公園或入口意象
3、閒置空間再利用
4、架設村里廣播器
5、巷道牆面粉刷彩繪
6、營造村里新風貌
7、各項急需設置或修繕之戶外基層公共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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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所或村里辦公處提案,檢具申請資料洽本府民政處辦理
2、公所初審
3、本府受理、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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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以補助1次、不逾新台幣10萬元為原則 | 民政處 蔡欣達科長 /分機1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