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區內空地清潔稽查計畫
1、工作目標:針對都市計畫區內公、私有閒置空地髒亂點輔導改善。
2、經費概算:無。
3、工作期程: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4、工作內容及流程:
(1)空地稽查:依據環保相關法規現場稽查,於都市計畫區內違反空地空屋相關污染環境行為及其罰責公告,經限期改善而仍未改善者則逕行開罰。
(2)列管追蹤:每季追蹤土地有無回復髒亂之情形。
(3)環保局改善經費不足得請城觀處、農業處等相關單位提出協助輔導改善方案。
5、年度預期效益:預計稽查並通知改善45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