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區內空地輔導作停車場計畫
1、工作目標:紓解道路交通,解決民眾停車需求。
2、經費概算(分年):500萬。
3、工作期程:105年至109年。
4、工作內容及流程:
(1)受理申請:由民眾或業者提出土地同意書或臨時路外停車場申請書。
(2)用地評估:相關土地資料經工務處評估,或進行臨時路外停車場之會辦審查,並以正式公文回覆確認該用地是否得設置停車場。
(3)實質設置:上述空地由工務處主動設置停車場,或經審查同意由民眾或業者設置臨時路外停車場。
5、年度預期效益:預計設置500格停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