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環境改造計畫
1、工作目標:輔助社區針對生活周遭環保問題提出解決方法,運用在地資源,營造清潔、舒適的生活環境。
2、經費概算:40萬。(以環保署核定為準)
3、工作期程:自核定日起至當年度11月10日止。
4、工作內容及流程:
工作內容:閒置空間或空地綠美化、髒亂點清除。
流程:
(1)本局聘請專家學者召開審查會議後提送社區排序名單計畫書送環保署審查核定。(一月)
(2)本局依環保署核定名額,提送審查通過之社區修正計畫書送環保署審查核定、撥款及開始執行計畫內容。(三月至五月)
(3)本局組成專家輔導團現場技術輔導。(五月至九月)
(4)各計畫執行單位依規定期限完成所有工作項目,並送本局完成審查及核銷。(十一月十日前)
(5)本局於將相關資料送本署核銷結案。(十一月十五日前)
5、年度預期效益:預計改善4處,面積5,881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