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一旦發生「食安事件」,消費者無疑的都是最大的受害者,要如何更有效快速的來維
護消費者權益,皆是消費者最切身實際,非常關心的問題。因此,政府消保單位,應
更主動積極,從「事前的教育」、「事中的諮詢」到「事後的救濟」等等,提供更「
全方位」及「多元化」的相關行政措施,積極「守護」消費者,有效協助「消費者」
維護權益,並能促使「企業經營者」以客為尊,更加重視「商品」及「服務」之品質
,不斷自我要求努力提升,提供更優質的產品及服務,創造消費者更高的「滿意度」
與「信賴」,且能避免消費爭議的發生,以達企業經營者更健全之經營,從而創造「
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雙贏」的局面。此外,「政府」又能不斷努力共創雙贏
,讓消費環境更加的優質、友善,積極營造出「三贏」最優品牌的「友善消費好環境
」,共同打造「消費幸福好故鄉」─ 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