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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揭牌啟用
  現代人,壓抑、忙碌、易怒,很多人面臨生活的難題,往往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因此家庭暴力事件層出不窮。經過各相關單位大力宣導,許多家暴受害者已經可以勇敢走出陰影,尋求自我的保護,然而當面對法律訴訟時,卻又是一項頭痛的問題。有鑑於大多受害者都是相對弱勢的族群,縣政府特地成立「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讓許許多多的家暴受害者,能夠很快的找回自己的陽光人生。
  95年1月11日,在慶祝司法節的這一天,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員林簡易庭(彰化縣員林鎮中正路36號1樓)的大門前廣場,聚集了許多來賓,包括彰化縣卓縣長、台灣彰化地方法院蘇院長、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簡副執行秘書以及多位彰化縣籍民意代表,大家引頸期盼的就是共同為「彰化縣政府駐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進行揭牌。
  「家」原是每個人安全的避風港,但是隨著各式各樣家庭暴力事件的發生,它卻成為可能暗藏危險的暴風圈,最親密的人反而成了家庭暴力的加害人。然而當受害者決定走出陰影、提出告訴時,法律訴訟繁雜的程序卻往往帶給他們很大的困擾,加上一般民眾對於法院總存在著莊嚴冰冷的刻板印象,讓受害者心存畏懼、不知所措。這時候,家暴服務處的成立,建構了一個溫馨友善環境的可能,更積極的一層意義是要讓每一個曾經在家中發生的傷痛故事,都能化為終止家庭暴力循環的重要推手。
  如同卓縣長在致詞時指出,以前的民眾大多抱有法不入家門的觀念,或者是家醜不外揚的想法,造成婦女人權嚴重遭受侵害,隨著國人法律觀念的成熟,家暴事件越來越受重視,同時越來越多的民眾勇於面對家暴,希望家暴服務處的出現,可以喚起社會對於家庭暴力事件的受害人更多的關注與支援,共同來幫助他/她們改寫自己人生的腳本。
【案例】
   『張阿公與阿嬤是經由法院的志工介紹至服務處來的,那時,兩老打著赤腳緩緩的走進服務處,對於一輩子從事務農的兩老而言,這是他們有生以來,第一次接觸法院,而法院浩氣凜然的氣息讓他們感到陌生與不安。
  但是兒子的種種橫行霸道,諸如時常無故的言語辱罵與威脅、打翻煮好的飯菜、丟棄兩老的衣物,或是三更半夜用木棍敲壞家中的家具,甚至徒手或使用農具毆打他們,致使兩老傷痕累累。
  在服務處社工員的鼓勵之下,張阿公與阿嬤終於鼓起勇氣聲請保護令,不論結果如何,值得我們對於他們邁出第一步給予肯定,這也代表著他們對於暴力行為不再容忍與沉默。』
【案例】
  『春嬌是一個女性新移民,自從她嫁給志明,便感覺到先生家人的輕視目光,只因為她是一位來自異國的新娘,先生與公婆不准她認識新朋友,也不喜歡她踏出家門,她只能待在一個充滿言語攻擊的家裡日復一日做著相同的家務。
  後來她生了一個娃娃,可是事實總不如她想像中的美好,因為夫家人始終向她傳達:你們不是自家人,你們是外人。而當先生的肢體暴力行為也逐漸落在孩子的身上時,春嬌知道她必須逃離這個家,她帶著孩子走了。
  透過家暴中心社工員的關心,春嬌來到服務處聲請保護令,她說:「我不知道竟然還有這麼多的人可以幫我,特別是對我這個從異國嫁來臺灣的新娘,就好像?好像我們是平等的一樣。」最後春嬌獲得了保護令,雖然在先生的哀求下她帶著孩子回家,我們很高興的發現,她的臉上出現了自我的信心與堅定。』
家暴服務處小檔案
  「彰化縣政府駐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是由彰化縣政府結合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共同成立,並委託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真善美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辦理,服務項目包括:
心理輔導諮商
提供被害人晤談及諮商輔導,增強其能力,亦可以電話諮詢。
法律諮詢
提供求助者簡易法律諮詢服務。
協助被害人聲請或執行保護令有關事項。
出庭服務
提供被害人開庭前後之情緒支持與權益告知服務,陪同出庭服務減輕被害人焦慮。
協助法院聯繫相關單位社工員陪同到庭陳述意見。
資源轉介
提供相關社會福利資源。
依個案需要,轉介社政、警政、衛生等單位之適當資源予個案當事人。
服務地點:員林簡易庭1樓(彰化縣員林鎮中正路36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國定例假日除外),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聯絡電話:04-8360018分機354
聯絡人員:鄞社工、楊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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