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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團隊
路見不平?趕快通報!
縣政府啟動「路平專案」 保障鄉親「行」的安全
  您曾經因為走在坑坑洞洞的路面而差點跘倒嗎?或是曾騎著摩托車經過不平的路面時不僅行車速度變慢也感到危險?為了讓民眾揮去危險道路的陰影,並落實「路見不平,馬上處理」的精神,在卓縣長的指示之下,縣政府特地成立「路平專線」,讓縣民共同監督路況,創造安全的行車環境。
  3月15日上午,彰化縣政府路平專線0800665050(路路無洞無洞)正式啟用,這一個結合路權單位公路總局及各鄉鎮市公所統一事權所建立處理平台,大幅的縮短以往修補道路所需的時間,也因為縣民共同監督,發花了極高的處理效率,大大的確保民眾行的安全。
  縣長卓伯源在啟用典禮中致詞時,提到了自己的切身之痛,卓縣長相當敬愛的嬸婆,之前因為道路挖挖補補、凹凸不平,騎機車時不幸翻覆,頭部撞擊地面傷重去世。專案的啟動,讓他感觸良多,而內心也深感踏實,如今可以避免遺憾的事一再發生,也能告慰嬸婆的在天之靈。
  卓縣長並提到一段小故事,他說有一次日本友人來訪,看到路上有張椅子,友人甚感納悶,難道台灣人這麼勇敢,坐在路中看車子嗎?卓縣長一時間不知如何回答,但心裡卻很清楚,椅子下應該是一個大洞,應該是某位善心人士怕機車騎士跌倒而放的。這樣的場面讓他更堅定意念,就任縣長後一定要將道路維護列為首要工作。
落實「道路無坑無洞」
  啟動儀式由工務局透過行動劇演出,詮釋路平專線的服務機制,由卓縣長親撥專線啟動,並期勉路平專案工作團隊必須任勞任怨達成任務。路平專案首先設立「路平專線」,並以縣府為資訊平台,當民眾發現道路有坑洞時,只要一通電話打進路平專線或利用彰化縣政府網站縣長民意信箱反應均可,未來並將建置路平專案網站,也是很方便的管道,希望能達成「路路無洞無洞」,落實基層建設的第一步。
3-7天完成修補
  由於彰化縣的道路有縣道、省道、鄉道、村里道路等道路,以往礙於行政流程各個道路的養護修補施工往往需要半個月或一個月不等的時間才能施工完成,日後透過路平專案的啟動後,當縣府工務局接獲道路不平的訊息時即錄案管理,並電傳至權責單位協助辦理,以3-7天的時間來完成,不僅大幅縮短養護修補的施工時間,也讓民眾行的安全獲得保障。
  對於道路安全的解決方案,縣政府採用四項具體方式來執行,維護縣內的交通安全。一是路平專案的推動,設立路平專線,縮短道路施工時間,一有凹洞馬上補平;二是嚴格限定道路在一定期間內不得重複開挖,在縣內的地下管線,如電纜、自來水管、下水道等,須事先向縣府報備,統一於一定時間開挖,避免浪費公帑;三是絕對禁止道路工程回扣,確保材料及施工品質;四是中小學生上下學路徑安全的維護,以確保我們的小孩都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彰化縣「路平專案」實施成果
  路平專線自95年3月15日正式啟動後,至95年4月底止已接獲民眾申請修補案件約計196件,目前統計已完成修護案件計約180件,其他案件因現場位置無發現坑洞、或聯絡不上陳情者、或坑洞面積過大無法以路平專案修補另需以專案辦理、或位於私有用地,故無法修補。整體而言,成效相當良好。
  在路平專線啟用以來,也有不少的民眾對於地方道路的重舖、重建的問題而撥打專線,此類案件,涉及預算編列,屬於地方建設的一部分,不在處理之列。路平專案是為避免發生不幸的意外事件,以急迫性修補道路的坑洞為主,為了應付急迫性及緊急性的需求,縣府也已準備填補坑洞的冷料,例如每包40公斤重的瀝青混凝土,在接獲民眾通報時,若相關權責單位無法於7日內完成修護者,縣府將以實際性的行動機動進行修補,以確保民眾的安全。
順道告訴您國家賠償案例
  阿土伯某天騎腳踏車外出,行經彰化縣政府所管轄的道路,該條道路有一大坑洞,週遭又無任何警告設施,因此閃避不及撞及坑洞,造成人車翻覆,且身體多處擦傷,腳踏車也嚴重受損。阿土伯回家後相當生氣,後來聽說若是政府機關對公有設施的管理或維護有欠缺,導致老百姓受到傷害,可以提起國家賠償。但是, 阿土伯該怎麼做呢?
  首先,依國家賠償法(以下簡稱本法)第3條第1項的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施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賠償責任」。就本案而言,彰化縣政府必須依上述規定負起賠償責任。
  其次,依本法第9條第2項規定:「依第3條第1項請求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及本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請求之」。就本案例而言,該道路是彰化縣政府所管轄,所以要以書面向彰化縣政府請求。(請求書的格式,可以至彰化縣政府法制室網站http://ww.chcg.gov.tw/law/index.asp,點選「便民服務」項下「國家賠償」項下的「附件下載」下載參考)。
  最後,千萬記得保留證據,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一定要找警察作成筆錄,並且將事情發生的狀況儘量拍照攝影起來。日後請求國家賠償時,才有足夠的證明。還有,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依國家賠償法第8條第1項規定:「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5年者亦同。」所以,保障自己的權利,也要注意時效的規定喔!
路.平.專.線
0800-6650500800-路路無洞無洞)全天候24小時為民服務,
有需要的民眾可免費撥打,相關人員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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