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會同彰化地檢署偵辦存德化工原料行販賣非食品用化工原料予食品業者案說明
       104年5月20日彰化縣衛生局會同彰化地檢署至存德工業原料行進行搜索,該原料行涉嫌於103年及104年間將工業用之「偏亞硫酸氫鈉」、「氯化鈣」、「純碱」、「吊白塊」及「硼砂」5項化工原料假冒食品添加物販售予下游食品製造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及第7款規定,依法可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相關違規情節偵辦中。 
  衛生局表示,初步調查結果,目前已知疑似違法使用吊白塊之業者有台中3家、嘉義縣1家、苗栗縣1家、新北市1家;疑似違法使用硼砂之業者有嘉義縣1家;疑似違法使用非食品級純碱之業者有雲林縣1家,本縣蜜餞業者疑似使用非食品級偏亞硫酸氫鈉及氯化鈣,刻正調查中。另有1家溪湖豆芽菜業者,曾使用工業用保險粉(低亞硫酸鈉)、明礬粉,浸泡豆芽菜,目前已改用食品級添加物,惟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豆芽菜不能添加食品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