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學校營養師人數澄清說明
1、 本府依據學校衛生法第23-1條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四十班以上者,應至少置營養師一人。」已設置足額校園營養師,本縣班級數四十班以上者計12校,均設置營養師各一名,彰化縣營養師員額已依法足額進用。 
 
2、 本縣外訂午餐學校計82校,另有本府教育處、本縣衛生局及學校午餐廠商營養師約55人,定期召開「學校午餐菜單品質改善及營養衛教協調會」會議,規劃學校午餐菜單內容、製作健康飲食宣導教材及辦理營養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