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勞工退休生活落實勞工退休準備金工作
目標為督促事業單位依法令規定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及提升提撥比率,減輕雇主一次給付勞工退休金之負擔,以降低勞資爭議及糾紛,使勞工依法獲得足額給付退休金或資遣費,確保勞工退休生活之保障。

內容
(一)宣導:提供勞資雙方退休新舊制法令諮詢服務,事業單位暨民眾諮詢勞工退休金新、舊制問題,108年共計6,003件;109年共計5,880件;110年共計5,158件;111年共計5,951件;民眾請釋暨其他勞工退休準備金案件,108年共計8,057件;109年共計7,075件;110年共計4,022件;111年共計7,384件;112年截至10月止共計11,539件。並辦理勞工退休制度及法令說明會及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法令說明會,針對法令及實例說明,並進行Q&A,以加強宣導之效果。
(二)輔導:依據未足額提撥家數及未按月提撥家數資料,發文告知、電話訪談及現場訪視等方法,輔導事業單位應依法令規定,足額及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共計輔導、按月催繳及查核件數,108年共計2,070件;109年共計1,287件;110年共計1,312件;111年共計1,038件;112年截至10月止共計526件。
(三)查核:依據轄內具有舊制工作年資之事業單位開戶家數,查核有無未足額提撥及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108年按月提撥查核作業,持續繳款率為99.10%;差額提撥查核作業,足額提撥率為99.76%;109年按月提撥查核作業,持續繳款率為99.87%;差額提撥查核作業,足額提撥率為99.91%;110年按月提撥查核作業,持續繳款率為100%;差額提撥查核作業,足額提撥率為99.97%;111年按月提撥查核作業,持續繳款率為99.95%;差額提撥查核作業,足額提撥率為99.92%;112年截至9月止按月提撥查核作業,持續繳款率為99.33%;差額提撥查核作業,足額提撥率為99.94%。

成果/進度持續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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