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利保護行動方案
目標提升納稅人運用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制度之意願,以強化納保官協助解決稅捐爭議之效能,並期疏減訟源。

內容
(一)主動提供稅捐協助
1.稅捐爭議或陳情案件主動告知納稅⼈得申請納保官協助,或通報納保官到場
瞭解,協助納稅⼈釐清案件爭點,以提升⾏政效率及保障納稅⼈權益。
2.對於申請⾏政救濟之案件,納保官即時瞭解案情,主動輔導納稅⼈申請納保事項,並提供納稅⼈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3.納保官即時提供因欠繳稅款經移送強制執行之納稅人協助,以保障其權益並化解爭議,增進徵納雙方和諧。
(二)積極辦理租稅宣導
1.於本縣稅務局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宣導處理成功之案例,並以其為腳本拍攝微電影,廣為宣傳。
2.辦公處所放置納保宣導文宣、並於稅捐核課處分公文書及繳款書均註明納保宣導文字及服務專線。
3.利用多元場域及媒體宣導納保官制度
(1)利用講習會、座談會、校園活動、公共場域、村里辦公處所等場合,宣導納保官機制及辦理事項。
(2)利用平面媒體、廣播媒體、電視傳播、社群網站、電子看板、新聞稿等廣為宣導納保官機制。
(3)透過租稅教育宣導活動及機關聯合辦理之在地慶典活動,展現納保官協助解決稅捐爭議之熱忱,並分享成功之案例,以強化對納保官的信任度及提升納稅者申請納保事項之意願。

成果/進度
(一)108年⾄112年受理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計125件,問卷調查滿意度均為100%。
(⼆)108年推動「守護食安聰明納稅社區法律⾏動專⾞」活動,由本縣納保官及消保官深入8⼤社區巡迴服務,讓⺠眾獲得正確的稅務與食安觀念;109年再加入「犯罪被害保護官」,推動「彰化好三保,保護你我他」社區法律⾏動列⾞;110年起升級為「五⼒攜⼿,全⽅守護」社區法律⾏動列⾞,加入反暴⼒及食品安全,由五個局處攜⼿合作深入社區巡迴宣導,落實消保、食安、稅務、反暴⼒及反詐騙觀念,整合縣府團隊⽤最好的資源來做最好的服務,積極維護⺠眾權益,108年⾄112年度計辦理38場次。
(三)首創「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與民有約」,民眾可採電話預約或至稅務局網站線上預約納保官諮詢或協助,會見地點可選擇其總、分局納保協商室或其他適當地點,也可利用行動視訊迅速解決問題。
(四)提供20人以上工商企業、政府機關、國營事業、各級學校、社區、人民團體與一般社會大眾申請納稅者權利免費宣導講座,除就納保事項成功案例廣為宣導外,另提供地方稅相關宣導講習。
(五)為提供民眾納稅者權利保護協助之便捷管道,本縣首創藉由手機視訊功能,提供民眾稅捐協助,以保障納稅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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