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輛逐年充實及汰換
目標充實本縣消防車輛及汰換,提昇救災戰力與效率,帶給全體縣民更安心的生活環境。

內容
(一)發生高樓建築物火災,可立即派遣雲梯消防車,並結合建築物本身的防火區劃及消防設備,建構高空救災網,以維護縣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針對老舊逾齡或性能較差之消防車輛進行汰舊換新,以提升本縣消防救災戰力與災害搶救應變效能。

成果/進度
(一)108年採購50公尺消防雲梯車1輛(109年上線服勤),配置於彰化分隊,遇有11層樓以上建築物火災,可立即派遣彰化分隊50公尺雲梯消防車,並可同步派遣彰化東區分隊30公尺的雲梯車(可達10層樓),並結合建築物本身的防火區劃及消防設備,建構高空救災網,以維護縣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110年動用第二預備金採購50公尺消防雲梯車1輛(112年2月交貨),已配發員林西區分隊。
(三)112年及113年分年共編列2,600萬採購30公尺雲梯車1輛,業於111年12月16日決標,預計於明(113)年3月底前交車,預計配發田中分隊。
(四)109~111年共採購化學消防車2輛、水箱消防車4輛、水庫消防車1輛、救助器材車1輛;112年採購水庫消防車2輛及水箱消防車1輛(預計112年12月底交車);113年預計採購水庫消防車3輛、水箱消防車1輛及化學消防車2輛。
 (五)112年追加預算編列2,850萬採購30公尺雲梯車1輛,業於112年8月3日決標,預計於明(113)年10月底前交車,預計配發和美分隊。

 
50公尺雲梯車演練   50公尺雲梯車演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