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中火減煤
目標透過各項行政措施及聯繫平台要求中火至111年減少燃煤使用量

內容
(一)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會商機制要求台中市政府管制中火生煤用量減量。
(二)透過中台灣區域治理平台會議,7縣市共同監督及要求中火減用生煤量及做好空污防制相關工作。
(三)定期監督中火生煤使用量,確認減量執行情況。

成果/進度
(一)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會商:本縣於臺中市109年9月28日辦理之「臺中市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會商會議」中,提出請臺中市落實減煤管制策略,並極力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減少生煤使用量。
(二)定期監督:透過「台中發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及「108年環保調度與空污排放管理計畫」等會議上要求中火生煤使用量減半,並藉由中臺灣區域治理平台進行監督,自108年迄今已辦理57場次會議,透過平台聯合7縣市共同要求中火燃煤用量減量、污染減排、精進空污防制措施,且由治理平台共同確認及監督,另本縣持續透過「彰化縣空氣污染防制計畫(109年至112年)」及中臺灣區域治理平台要求台中火力發電廠應持續實質降載,並於空污季配合環保署110年6月29日預告「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採取電力調度減少燃煤電廠燃煤用量,預計自今年起,規範電力業、燃煤汽電共生機組、鋼鐵業及石化業等大型污染源,於空氣品質惡化期間以降載減排等方式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措施,減少環境負荷。目前111年度用煤量為1,233萬9,649公噸,較105年度使用量2,100萬公噸,減少866萬351公噸,未來仍持續監督中火用煤減量,以改善中部空氣品質。

 
中台灣治理平台,由中部七縣市首長共同簽署維護中台灣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