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及評選標準

本次「彰化建縣三百年.與廉同行藝起來」由本府政風處主辦。在「藝文競賽」部分,將辦理「作文」、「書法」、「劇本」、「四格漫畫」及「繪畫」5項競賽,辦理期程為1111月至5月。報名參賽方式如下:

1縣轄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得自主擇一項或多項競賽報名,先行辦理校內競賽

2、校內競賽獲獎者之作品前3名,請於111年5月10日前將作品繳交各校所在之鄉鎮市公所政風室繳件,並填寫「報名表及授權書」報名本次競賽。

3、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政風室請填列「公所彙整作品一覽表」,並於111年5月31日前連同各校報名作品函報本府。

4、本府政風處將於收件完畢後,召集學者、專家針對作品進行評比,分別選出各競賽組別(詳下)前3名及佳作2名(如無入選作品時獎項得從缺)。

相關表單下載:請至本網站/計畫緣起/相關下載項下,下載填列。

【評選標準】

作文

劇本

切合廉潔誠信主題

40%

故事寓意-內容與結構(含創意)

35%

邏輯與修辭

15%

錯別字及標點符號

10%

書法

筆法

50%

結構與章法

50%

繪畫

四格漫畫

契合主題具有創意

40%

圖畫整體的結構性

30%

媒材用色的多樣性

30%


5、得獎人員將於縣府公開場合表揚,得獎作品將在縣內各公所等適當場所巡迴展出,並視情形編輯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