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7-13公告:頒獎方式

一、得獎者之頒獎方式如下:(本府111/7/13函請本縣縣轄學校辦理) 
(一)第一名得獎者:本府另行公告公開頒獎時間、地點。 
(二)其他得獎者:由各校攜回獎狀、禮券(含應屆畢業生)後,於學校公開頒獎。 


二、獲選者獎勵: 
(一)指導老師:獎狀一紙。 
(二)學生:除獎狀一紙,另頒禮券如下。 
1、第一名:3000元禮券 
2、第二名:2000元禮券。 
3、第三名:1000元禮券。 
4、佳作:500元禮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