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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
 
要點名稱 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
適用對象 受疫情影響之營運困難製造業、服務業等
實施內容
◎詳細紓困振興措施內容:經濟部紓困與振興輔導專區製造業服務業專區
◎另有稅務及優惠措施,詳細請見連結
一、薪資補貼(製造業服務業) :適用製造業、技術服務業、商業服務業、會議展覽服務業且營收減少50%及不可實施減班休息、裁員、減薪、解散或歇業者
1.補貼薪資4成,每月上限2萬元,為期3個月
2.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按正職員工數計算,每位1萬元
二、融資貸款:適用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稅籍登記及小規模商業且營收減少15%以上者
1.舊有貸款展延,如屬中小型事業展延1年期間補貼利息0.81%,每家補貼金額最多22萬元
2.營運資金(員工薪資及租金)貸款融資額度500萬,如屬中小型事業補貼半年利息(最高1.845%),每家上限5.5萬元
3.振興資金貸款:中小最高1.5億元、非中小最高5億元,如屬中小型事業補貼1年利息0.845%,每家補貼金額最多22萬元
4.中央銀行再加碼2000億,提供中小企業優惠貸款利息,詳見央行因應疫情辦理中小企業貸款專案融通專區
5.小規模商業有稅籍登記且未達統一發票標準者可融資50萬,利率不超過1%
三、水電優惠:製造業、服務業等產業用戶(原則免申請)
1.平均營業額減少15%以上
(1)水費減免10%(每月上限7000元)
(2)電費減免10%(低壓用戶每月上限10萬元、高壓用戶每月上限50萬元)
2.平均營業額減少50%以上
(1)水費減免30%(每月上限2萬元)
(2)電費減免30%(低壓用戶每月上限30萬元、高壓用戶每月上限300萬元)
1.工業區
(1)土地租金緩繳1年或減租2成6個月,二擇一
(2)公設維護費減半
(3)汙水費緩繳1年
(4)投資計畫期限展延
2.加工出口區
(1)土地租金緩繳1年或減租2成6個月,二擇一
(2)管理費緩繳1年(營收衰退15%者)
(3)汙水費緩繳1年
(4)投資計畫期限展延
3.國應事業土地
(1)土地租金緩繳1年或減租2成6個月,二擇一
五、協助實體店家轉型:零售業者、餐飲業者
1.協助零售業者上架電商平台:依法登記且以實體店且非停業中之經營零售業務補助1次,以10萬元為限
2.協助餐飲業者上架外送服務:依法登記、以實體店且非停業中之經營餐飲業務並於食品藥物業者登陸平台且首次首次導入上架外送服務者補助1次,以1萬5千元為限
3.傳統市場及夜市:
(1)設施改善:公有零售市場及列管夜市(每處補助上限500萬)
(2)導入數位電商:公有市場導入電商、夜市媒合外送服務、導入數位支付服務
4.商圈環境改善:單一商圈組織上限200萬
六、技術轉型:製造業與相關技術服務業
1.中小型製造業即時輔導:每案以25萬元為上限,無須業者自籌款
2.傳統產業創新研發:補助開發市場未上市之新產品或技術,每案以200萬元為上限,補助50%為上限
3.小型企業創新研發(SBIR):針對中小企業於核定於核定補助款額外加成30%,補助經費不超過總經費50%為限
4.產業創新平台特案補助:補助開發或投入防疫自主技術或產品、智慧製造及數位轉型,補助款加碼,補助比例40%~50%
5.研發固本:補助技術扎根及防疫創新,每案補助2000萬為上限,補助比例為計畫核定之49%
七、人才培訓(製造業服務業) :服務業及製造業與相關技術服務業
1.服務業(零售業、百貨、賣場及餐飲業):全額支付辦理課程之費用
2.製造業(製造業與相關技術服務業):提供參訓員工津貼,每人每小時158元計,須受訓滿32小時,一次性領取5056元(4天、32小時)
八、開拓商機(製造業服務業) :
1.出口廠商及協助貿易推廣之相關公協會
(1)擴大辦理數位貿易電子商務
(2)擴大洽邀國外買主來臺採購(疫情緩和後辦理)
(3)加強我國產業國際能見度:補助國際重要展覽建置主題館(疫情緩和後辦理,每案上限150萬)
2.商圈組織
(1)辦理行銷活動:單一型商圈30-100萬、聯合型提案60-500萬
3.公有零售市場及列管夜市:環境消毒、整合行銷(疫情緩和後辦理)
4.餐飲、零售
(1)餐飲業大型聯合行銷活動:每案上限200萬(疫情緩和後辦理)
(2)零售業補助辦理行銷活動:每案上限250萬(疫情緩和後辦理)
5.會展產業:針對國外商務人士來台參展及會議提供觀光旅遊補助,每人3000元、每案上限100萬(疫情緩和後辦理)
諮詢電話
一、經濟部:詳見經濟部網站專區內諮詢電話
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056476
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0800000257
二、本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
產業發展科-蔡小姐/04-7531469

* 彰化縣幸福圓夢貸款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融資補貼計畫
 
計畫名稱 「彰化縣幸福圓夢貸款」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紓困利息補貼計畫
適用對象 獲本府核貸「彰化縣幸福圓夢貸款」之中小企業或小規模商業(包含新貸戶及舊貸戶)
實施內容 利息補貼最高以1年為限,新貸戶之利息補貼自核撥貸日起算,舊貸戶自109年4月起算,若剩餘還款期未滿一年,則補貼至期滿為止,補貼期間之利息由本府全額補貼。
◎詳細內容:
彰化縣幸福圓夢貸款利息補貼計畫
彰化縣幸福圓夢貸款
諮詢電話 本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產業發展科-蔡小姐/04-7531469
宣傳EDM

* 彰化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資金紓困及振興措施資源手冊
 
名稱 彰化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資金紓困及振興措施資源手冊
實施內容 本手冊彙整了製造業、服務業最相關的經紓困措施,包含彰化縣政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及中央經濟部的各項經困方案。
手冊下載

* 自動延長本縣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期限1年
 
名稱 自動延長本縣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期限1年
適用對象
1.建築物於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期間領得本縣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以執照核發日期為準)者。
2.建築工程已申報開工至109年12月31日建造執照仍為有效(即仍在竣工期限內)者。
◎經本府勒令停工且未經同意復工者,不得適用。
實施內容
1.建築期限除得依建築法第53條之規定,得申請展期1年,並以1次為限外,准其自動延長建築期限1年,無須另行申請。
2.延長建築期限之案件,不限於應依建築法第53條第2項規定申請展期後始得適用,亦不限於已依法展期者不得適用。
諮詢電話 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蔡先生/04-7531250
公告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