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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未辦保存登記房屋,記得申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詢問已完成遺產稅繼承申報,為何房屋稅納稅義務人仍未變更? 
  該局表示,辦理遺產繼承,除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外,對於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應填寫申請書並備齊繼承系統表、遺產分割繼承協議書、遺產稅繳(免)稅證明書、各繼承人印鑑證明書或雙證件(身分證或護照、居留證及健保卡或駕照等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捐機關申請納稅人名義變更。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更進一步說明,已辦理保存登記的房屋,民眾直接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即可,該局會依地政機關通報資料主動辦理變更。民眾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  

最後更新日期:10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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